开云网页版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监控,推进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开云网页版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。为了便于督导委员会开展工作,特制订本章程。 第二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开云网页版教学督导和决策咨询机构。在校长领导下,对我校教学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、评估、审议、指导,多渠道地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,强化开云网页版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,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,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。 第四条 教学督导委员聘任条件: (一)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教育思想观念先进,熟悉有关教学规章制度,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,具有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。坚持原则,责任心强,实事求是,秉公办事,乐于奉献。 (二)身体健康,能胜任日常工作。 第五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教务处,负责召集、组织委员会的活动,收集委员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处理相关日常事务。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按照开云网页版的统一安排,做好开云网页版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,对出台的教学管理相关文件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。 第七条 总体负责教学质量监控,督促教学阶段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,如教学开放周、教学观摩、期中考试、期末考试等;根据开云网页版的专业特色,重视舞台性评价,形成相关演出,教学考试的视频材料。督促相关部门形成过程性评价材料,并存档,旨在服务于教学质量的提高。 第八条 参加教学工作研究,评价和咨询活动,积极探讨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及课程体系的改革,对开云网页版学科专业建设、师资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践教学环节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。 第九条 深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第一线,检查和督导教学全过程,收集教学信息,分析教学状况,发掘优秀的教学典型,发现存在的问题,客观公正、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学质量,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向开云网页版反馈。 第十条 研究、论证和审定教学质量监控的相关实施方案;指导、完善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的建设。 第十一条 吸纳社会各界的合理化建议,进一步改进学科管理,增进交流、和谐发展,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。 第十二条 教学检查和听课过程中,主动与主讲教师或开云网页版交换意见,将新办专业、申报各类评奖的任课教师、年轻教师的教学工作督导作为工作重点,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予指导和建议,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。 第十三条 及时了解教学的教风、学风等情况,包括学生学习氛围,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交流,以及师生对教学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等。 第十四条 对教室、教学用具和教学设备等管理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提出意见,与有关部门协调,督促常规教学管理,促进教学规范化的形成。 第四章 教学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开云网页版为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,各专业科领导、管理人员和教师应积极配合支持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。 第十六条 教学督导委员在开展工作时,应按规范要求做好工作记录,在每学期结束前,将《听课记录》、授课计划、教学日志、教学进度检查表、教学成绩表等资料交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,由教务处牵头,各专业科配合整理、汇总并进行必要的分析、反馈、存档。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开云网页版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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